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交大〔2015〕129号)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现将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情附后。
一、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 日—2025年 12月15日
二、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学办公室、院纪委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院纪委:陆老师 62789047
教学办:易老师 62789001
公示已经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