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条件明确、计划公开、程序规范”,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李红镝
副组长:李 豪、张韩笑
成 员:魏铜铃、张子健、焦柳丹、申成然、张 健
蒋晓川、张 瑞、王 方、曾 野
秘 书: 易世志
二、转入细则
1.申请转入条件
学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入相应专业:
(1)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3.0;退役复学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5。
(2)符合国家及重庆市转专业特殊规定的。
(3)符合《重庆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CIMA实验班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可经选拔后转入会计学专业CIMA实验班。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入相应专业:
(1)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
(2)未修读高等数学的不得转入开设有高等数学的相应专业;修读高等数学C的不能转入修读高等数学B;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专业高等数学成绩低于80分;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知识产权专业高等数学成绩低于70分;退役复学学生高等数学成绩低于70分。
(3)大学英语成绩低于80分;退役复学学生大学英语成绩低于70分。
(4)课程考核不合格。
(5)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申请转专业,其高考选考科目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当年选考科目要求。暂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类考生不能转入理工类招生专业。本科第二批次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
2.接收专业与名额
(1)经济与管理学院各专业均可接受转专业学生。转专业计划分为选拔性转专业计划和退役复学转专业计划。原则上各专业选拔性转专业计划人数不低于本专业一年级学生人数的5%,退役复学转专业计划人数不低于选拔性转专业计划人数10%。
(2)会计学专业CIMA实验班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按照《重庆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CIMA实验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考核方式与安排
(1)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转专业前成绩,由转专业工作小组认定。
(2)转入会计学专业CIMA实验班的考核办法按《重庆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CIMA实验班管理办法》执行。
4.接收标准
根据学生转专业前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取,接收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接收名额。
对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按高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大学英语成绩高者优先、一批次录取者优先的顺序进行。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转入的专业还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只能申请转入专业大类,然后根据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参与专业分流。
三、其他说明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转专业申请表、书面申请、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等材料,所提供材料不齐全者或转专业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完善者不予受理。
2.对二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由于其高等数学、大学英语都有2个学期成绩,因此各科平均成绩分别达到前述单科最低分即可。
3.本细则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