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经学院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确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一、名额分配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为专业固定名额和竞争名额。其中专业固定名额21名,竞争名额3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专业 |
专业固定名额 |
竞争名额 |
1 |
工程管理 |
2 |
|
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
3 |
会计学(含CIMA) |
4 |
|
4 |
经济学 |
2 |
|
5 |
知识产权 |
2 |
|
6 |
工程造价 |
4 |
1 |
7 |
物流管理 |
3 |
8 |
工商管理 |
1 |
2 |
9 |
市场营销 |
1 |
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合计 |
21 |
3 |
二、竞争规则
1、专业固定名额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至专业满额为止;
2、工程造价专业综合成绩第5名与物流管理专业综合成绩第4名根据奖励加分情况确定1个名额;
3、工商管理专业综合成绩第2名、市场营销专业综合成绩第2名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综合成绩第2名根据奖励加分情况确定2个名额;
4、竞争名额按奖励加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至满额为止。
三、名额递补规则
1、根据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考各专业的名额分配,超出分配名额的学生为候补学生。
2、如果来自专业固定名额的学生放弃或被取消推免资格,优先由本专业候补学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本专业无候补学生,则按相近学科优先的原则递补。
3、如果来自竞争名额的学生放弃或被取消推免资格,优先从相应专业参与竞争落选的学生按奖励加分排名依次递补。如果参与竞争各专业的第一递补不足,则不足的名额由参与竞争各专业的第二递补按奖励加分排名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四、其他
1、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2、本方案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1日